創新研究院各團隊:
對于2014、2015級創新研究院博士生發表學術論文執行文件做出以下通知:
一、各創新團隊應在《創新研究院關于所屬博士生申請學位的指導意見(暫行規定)》(創新研究院【2015】1號)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和《創新研究院博士生申請博士學位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》(研字【2016】7號)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中,選定一個文件的規定作為2014、2015級創新研究院博士生發表學術論文的明確要求。
二、針對選定的2014、2015級創新研究院博士生發表學術論文的要求,各創新團隊形成書面申請提交至創新研究院,作為團隊博士生申請博士學位的依據,針對同一團隊中所有的2014、2015級創新研究院博士生執行同一標準。書面申請經團隊負責人簽字,團隊所在學院簽字蓋章后,于2017年9月8日之前提交。
三、逾期未提交書面材料的團隊,默認團隊中2014、2015級創新研究院博士生執行《指導意見》(創新研究院【2015】1號)。
四、本通知只針對各團隊中的2014、2015級創新研究院博士生,團隊中的2016年及以后入學的創新研究院博士生按照《規定》(研字【2016】7號)執行。
聯系人:鄭金焱
聯系電話:87793879
創新研究院
2017年8月17日